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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69 / 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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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p. 40 - 76
美國電視制度之分析
作者
李瞻 *
(N/A)
李瞻 *
N/A
中文摘要

自有廣播電視以來,美國一直處於領導地位;然而,電視的發展也替美國社會帶來了負面影響,許多研究報告都認為「商業電視」可能是主要原因,本文即綜合了美國廣播電視的歷史與制度發展,進一步檢討為何商業電視會產生這些缺點。

在討論電視之前,本文先由美國的廣播發展談起,再延伸至電視。電視在美國的發展過程中,不僅繼承了報業與廣播事業的影響力,更保有高度的商業性。

由於電視營運的成本龐大,必須依賴廣告收入維持生存;同時,也因製作節目成本太高,即使美國擁有六一七座商業電視台,也多淪為三大電視網的附庸。在這樣的背景下,形成了美國廣播電視制度的三大支柱之二:(1)全國電台、電視台與全國廣播電視網(Stations and Networks)構成廣播電視制度的業務及執行機構;(2)廣告客戶與廣告代理商(Advertisers and Agencies)構成廣播電視制度的支持機構;而美國廣播電視制度的最後一大支柱,就是由聯邦傳播委員會(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, FCC)所構成的廣播電視制度最高設計管理機構。

在立國時就推崇的傳統自由主義背景下,美國電視制度設計體現了高度的言論、出版與新聞自由,FCC也在這樣的脈絡下,僅管理屬於技術性與服務性的範疇,不過問電視節目的內容。於是,商業電視為了追求收視率以獲得廣告商的資金挹注,使美國電視充斥著大眾娛樂性節目,驅逐了高水準的文化教育節目,商業電視不當的內容也帶來了強暴、犯罪與色情問題。

最後,成立公營電視變成美國社會與政府解決商營電視缺點的方法,不僅代表著傳統自由哲學的重大改變,也使美國的電視制度成為公私並營制。

中文關鍵字

美國;電視制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