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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4 / 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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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p. 247 - 271
法國的公共電視
作者
莊正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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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N/A)
莊正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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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/A
中文摘要
傳統上,法國政府在關乎全民利益的事業,始終扮演著控制與干預的角色,因此,法國的廣播電視無可避免的,在發展之初便與政府控制密不可分,成為法國廣播電視相當中要的特徵。在廣播事業發展之初,國營電台及顯示出其官方架構,主宰電台的不是總經理,而是郵政部長,並於二次大戰後,郵政部長取消所有商營電台,在一九四五年成立法國廣播電視公司(Radiodiffusion-Television francaise: RTF)。然而,在電視發展初期,因政府介入使其發展緩慢,且RTF飽受各方批評,所以在一九五九年政府針對RTF的問題進行改革,一九六四年通過一項電視改革新法案,將RTF改組為ORTF(L’Office de Radio diffusion-Television Francaise),亦稱法國廣播電視公司。但改組後的ORTF因官僚作風依舊以及戴高樂政府嚴格控制新聞節目,引來員工罷工反彈,又在一九七一年因內部管理不善,使ORTF爆發「秘密廣告醜聞事件」。於是在一九七二年又進行了另一次改革,之後,季斯卡(Valery Giscardd’ Estaing)繼任為法國新總統,在一九七四年頒布改革法案,將ORTF完全解體,改由七個不同的新機構取代。一九八二年,密特朗政府又再次進行改革,指出傳播工具應以公共服務為主旨,提出三項改革原則:1.獨立自治;2.整合;3.分權。並成立兩個新機構,分別是最高決策委員會(HauteAuthorite’; HA)及全國視聽委員會(Conseil National de I’Audiovisuiel; CNA)。綜觀法國電視發展史,儘管是一連串為爭取行政獨立與報導客觀性所做的努力,但最大的缺點就是在於受政府影響太大,因此雖然其為非營利的公共事業,也是公共電視制的代表,卻沒有BBC那樣高的聲望。
中文關鍵字
公共電視;法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