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四本第四分(芮逸夫、高去尋兩先生紀念論文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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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3 / 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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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p. 1025 - 1046
說簠𠤳□□及其相關問題
On “簠”,“𠤳”,“□”,“□”and Related Questions
作者
龍宇純 Yu-chun Lung *
(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Institute of History and Philology, Academia Sinica)
龍宇純 Yu-chun Lung *
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Institute of History and Philology, Academia Sinica
中文摘要

學者類以金文𠤳、□、□、□為簠字,本文基於形聲字聲符應兼具聲韻母兩方面關係的觀點,深不謂然。𠤳實同《左傳》胡簋之胡,亦即《論語》之瑚;餘者並為害字,義為盛食器,與瑚一語之轉,本以□、□象形,因借用為傷害義,加五字表意以別,或更加□示意,□則從□□聲。□為成湯時葛伯葛的專字,從夫害聲,其字用於金文,為侯國名即葛伯後之葛國,為周王名即定王介,言□德、□辟亦讀同介,義取大或狷,並因音近通用。連類論及瑚璉之璉,為□字的誤讀。凡此考釋,闢除了學者種種誤說。最後指出,簠器的出現當不若簋之早,至少不若簋通行之廣。經傳以簠簋連稱對舉,疑孔子以後始漸普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