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7卷3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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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 / 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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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p. 289 - 345
戰後臺灣方志的纂修,1945~2005
作者
黃秀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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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國立中興大學歷史學系)
黃秀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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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中興大學歷史學系
中文摘要
戰後的台灣,在中華民國的統治之下,一方面沿襲中國的修志 傳統,另一方面則繼續清領時期,日治時期的修志成果,對方志纂 修相當重視。六十年來,台灣方志的纂修除「機關志」與「寺廟 志」外,可分為全志、省(市)志、縣(市)志、鄉鎮(市、區) 志四級。此四級志書的纂修,學者專家一直扮演重要角色,在學者 專家的大量參與,甚至主導修志下,使地方志書在體例與形式等各 方面均出現重大變化,與以往的地方志書有了明顯的不同。 在四級志書當中,全志、省(市)志因分別有文獻專責機關業 理,均無問題。至於縣(市)志、鄉鎮(市、區)志則均因缺乏專 責機關,而出現不少困境。這些困境中,行政院《政府採購法》的 束縛可透過地方政府與編纂團隊雙方面的溝通加以解決。至於資料 零散不全與人才不足二者則有賴成立文獻專責單位,以從事文獻資 料的徵集、整理與保存;增額辦理史料編纂人員特考,招考受過史 學訓練的人員,專才專用;特別是透過近年來台灣各縣(市)文化 局所推動的「大家來寫村史」運動,一面保存地方基本史料,一面 培養修志人才,而獲得解決。
中文關鍵字
方志、台灣全志、台灣省通志、縣(市)志、鄉鎮(市、 區)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