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1卷1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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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 / 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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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p. 63 - 128
戰後臺灣方志纂修的傳統:兼論省通志的綱目編體
作者
曾鼎甲 *
(逢甲大學歷史與文物研究所專業教師)
曾鼎甲 *
逢甲大學歷史與文物研究所專業教師
中文摘要
戰後臺灣修志事業在修志數量與修志理論,均有豐碩的成果。有 關傳統方志「史地異同」的屬性爭議,大抵已獲解決;但在纂修方法的 「史志異同」論,至今仍未形成共識。揆其因在戰後修志發展過程中, 強調新修方志的內容應包含人類社會中所有一切政治、社會、經濟、文 化等現象,故纂修的方法應以各學門的「科學方法」為之,但各學門對 所謂「科學方法」一詞,在方法論上缺乏一致觀點,致使新修方志在各 專家求其極致的過程中,出現綱目分歧、體例不純,難以統一的情形。 方志纂修在體例及書法難求一致的情形下,遂有採叢書彙合方式 纂修之「分科叢書派」。「分科叢書式」方志優點在廣集各學門之研究 者,各依專長,從事本學科門類之調查、研究與撰述,高志彬認為在志 書纂修出於眾手的情形下,編輯叢書可避免集成一書而體例不純之弊, 為官修志書唯一可行之路。 然而,新修方志既然要匯集諸多學科於一志中,但卻未提出可供各 學科專家共同依循的規範,其任由各科學門各顯神通,致使所修志書缺 乏一致性的體例。謝國興便曾對新編方志的體例打破傳統以整體性考量 為主的綱目體例,代之以互不統屬各自獨立的主題性篇章,提出質疑。 由此觀之,戰後臺灣方志纂修在各學門求其極致時,能否建立「一般性 原則」,以求方志體例純一,應為當前方志學發展的重要問題之一。 本文試以戰後臺灣三部省通志為例,分別說明類目制訂與綱目編排 的問題,在不影響各門學科求其極致的修志方式下,嘗試提出方志體例 符合「科學方法」的一般性原則。
中文關鍵字
體例;綱目;類目;層級原則;科學方法;省通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