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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7 / 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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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p. 59 - 78
曹魏的考課法與魏晉革命
The Personnel System of the Wei Dynasty and the Shift of Political Power from the Wei to the Chin Cour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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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
吳慧蓮 *
(淡江大學歷史系)
吳慧蓮 *
淡江大學歷史系
中文摘要
魏晉南北朝關於曹魏時期的九品官人法,向來的研究者多注意魏文帝時期創立九品官人法,以及嘉平年間司馬懿執政置州大中正的問題。然而,司馬懿設置州大中正,原是為改革九品官人法中郡中正無法客觀選才的流弊。相對於司馬懿的方案,在此之前,魏明帝曾企圖制定考課法,革新選舉,而此在明帝朝並引起激烈的爭議。關於魏明帝的考課法,由於史文簡略,常被研究者所忽略,至今仍有許多模糊不清之處。但是,從郡中正到州大中正的設置,考課法實居關鍵性的地位,如果忽略,則無法把握曹魏時期選舉制的全貌。 此外,正始嘉平年間,司馬懿與曹爽之間的政爭,根據葭森健介的研究,他認為兩者之間的衝突除了出身背景、思想理念的差異外,更重要的是人事政策上的對立。曹爽在選用上偏向中央集權,以尚書省吏部為主,壓抑中正職權;司馬懿則主張尊重地方輿論,擴充中正的組織,加設州大中正。司馬懿的主張符合世家大族的利益,因此獲得大族支持,造成魏晉革命的主要原因。然而,曹爽的政策,實際上乃延續魏明帝的人事政策。因此,如果不探究清楚魏明帝的考課法,則很難瞭解正始嘉平年間的政爭,以及魏晉禪替的原因。而司馬懿設州大中正之後,確立上級士人的優越性,是九品官人法門閥化的關鍵。但是從魏明帝制定考課法,以及曹爽司馬懿之爭,可見曹魏制定九品官人法之後,中央是否在人事上與世家大族妥協,仍然有過一番抗拒與掙扎。這在魏晉史上仍是相當值得注意的一段過程,由此,充份顯現魏晉兩政權性質上的不同。因此,本文以魏明帝的考課法為主,透過相關史文的推證,嘗試勾勒出考課法的內容,希望能填補曹魏選舉制的空白。此外,透過考課法的提出與相關議論,希望能呈現曹魏時期政治黨派與人事權力的傾軋,如是,對於曹魏時期的政爭與選舉制的關係,當有更深入的認識。